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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电工及材料等9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_激光打标机_杏彩体育官网登录注册入口|下载杏彩平台手机版|下载杏彩平台手机版下载安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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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5年1月21日,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电工及材料等9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。以下为原文:

  2024年8—11月,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电工及材料等93种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,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:

  本次对电工及材料、电子电器、机械及安防、建筑和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、农业生产资料、轻工产品、日用品及纺织品、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等8大类93种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,共抽查2220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4195批次产品,其中生产领域1883批次、线批次、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4.91%,其中生产领域48批次、线批次、线批次,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.55%、6.80%、6.85%。

  (一)电工及材料。抽查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、低压配电柜及配电板、电器附件、电线及电缆、断路器、钢板和钢带及橡胶密封制品、金刚石锯片、砂轮、商品煤等9种400批次产品,检验测试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2.25%。

  1.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。抽查14家单位生产的40批次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。根据《湖北省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防止触及带电部分以及外来固体和水的进入外壳的防护等级、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、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的完整性、内装元件的组合、内部电路和连接、外接导线端子、机械操作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2.低压配电柜及配电板。抽查9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24批次低压配电柜及配电板,其中抽查1家线批次低压配电柜及配电板,抽查8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1批次低压配电柜及配电板,包括低压配电柜、配电板等2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配线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标志、防触电保护、接地保护、耐潮湿、绝缘电阻、电气强度、耐热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3.电器附件。抽查28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61批次电器附件,其中抽查14家线批次电器附件,包括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、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、延长线插座(带电源适配器)等3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电器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标志、尺寸检查、防触电保护、接地措施、耐潮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、拔出插头所需的力、耐热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包括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2批次、延长线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标志、尺寸检查、接地措施项目。

  4.电线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80批次电线家线批次电线批次电线电缆。根据《湖北省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绝缘最薄处厚度、护套厚度测量、护套最薄处厚度、导体电阻、成品绝缘电阻、电缆电压试验、绝缘热延伸试验、绝缘收缩试验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绝缘热延伸试验。

  5.断路器。抽查7家销售单位销售的20批次断路器。根据《湖北省断路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标志、电击保护、介电性能、时间-电流特性试验、瞬时脱扣,触头正确断开和自由脱扣功能试验、耐热、耐异常发热和耐燃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6.钢板和钢带及橡胶密封制品。抽查3家生产单位生产的5批次彩钢板及橡胶密封制品。根据《湖北省彩钢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橡胶密封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抗拉强度、屈服强度、断后伸长率、正面涂层厚度、正面涂层光泽度、正面涂层硬度;硬度、拉伸强度、拉断伸长率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7.金刚石锯片。抽查13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35批次金刚石锯片,其中抽查2家线批次金刚石锯片。根据《湖北省金刚石圆锯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外观品质、锯齿工作面、焊接质量、锯齿长度、锯齿总深度、锯齿厚度、锯齿对称度、端面圆跳动公差、抗弯强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抗弯强度。

  8.砂轮。抽查11家线批次砂轮。根据《湖北省砂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回转强度、孔径、不平衡量、黑心、裂纹、哑声、磨曲轴砂轮厚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9.商品煤。抽查17家线批次商品煤。根据《湖北省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挥发分、磷、氯、汞、全硫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二)电子电器。抽查电源适配器、家用充电桩、家用电器、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、移动电话、移动电源、照明光源及灯具等7种373批次产品,检验测试发现37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9.92%。

  10.电源适配器。抽查20家线批次电源适配器。根据《湖北省移动通信手持机用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电气绝缘、导体的端接、机械强度、直插式设备、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、抗电强度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/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、1GHz以下辐射骚扰/1GHz以下辐射发射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11.家用充电桩。抽查5家线批次家用充电桩。根据《湖北省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绝缘电阻、标识和说明、基本构成检查、显示功能、控制导引信号异常试验、静电放电抗扰度、辐射骚扰(30MHz~1000MHz)、传导骚扰(电源输入端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12.家用电器。抽查105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270批次家用电器,其中抽查65家线批次家用电器,包括按摩器具、储水式电热水器、电磁灶、电风扇、电烤箱及烘烤器具、电热水壶、电热毯、电压力锅、空气炸锅、换气扇、加湿器、净水器、灭蚊灯及灭蚊器、电吹风、室内加热器、电饭锅等16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标志和说明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耐潮湿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接地措施、耐热和耐燃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7家销售单位销售的21批次产品不合格,其中涉及10家线批次、换气扇8批次、加湿器1批次、灭蚊灯及灭蚊器6批次、室内加热器1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耐热和耐燃、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接地措施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耐热和耐燃等。

  13.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。抽查6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8批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,其中抽查2家线批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,抽查4家生产单位生产的5批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。根据《湖北省家用家用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贮热水箱(容水量偏差)、安全保护装置、耐压、热性能、水质、过热保护、电气安全、能效等级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14.移动电线家线批次移动电话。根据《湖北省移动电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导体的固定、直接插入电网电源输出插座的设备、抗电强度试验、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、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、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、浪涌(冲击)抗扰度、传导连续骚扰、静电放电抗扰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15.移动电源。抽查17家线批次移动电源。根据《湖北省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外观及标识、接口、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、低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、振动、碰撞、自由跌落、抗扰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9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外观及标识、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、低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。

  16.照明光源及灯具。抽查38家线批次照明光源及灯具,包括自镇流LED灯、固定式灯具、可移动式灯具等3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标志、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、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、机械强度/未使用过的灯的抗扭矩、结构、接地规定、防触电保护、潮湿试验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4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结构、防触电保护、潮湿试验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。

  (三)机械及安防。抽查安全带及安全帽、车用尿素水溶液、车载常压罐体、防护服装、非医用口罩、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、机动车辆制动液、机械装备及专用设备、摩托车、电瓶车乘员头盔、农业机械、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、吊顶用防火扣板、耐火石膏板、阻燃板、可燃气体探测器、手提式灭火器、消防水带、消防应急灯具、足部防护用品等18种505批次产品,检验测试发现30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5.94%。

  17.安全带及安全帽。抽查6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3批次安全带及安全帽,其中抽查3家线批次安全带及安全帽,抽查3家生产单位生产的7批次安全带及安全帽。根据《湖北省安全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安全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区域限制用安全带安全性能要求、围杆作业用安全带安全性能要求、坠落悬挂用安全带安全性能要求、安全带标识;冲击吸收性能、耐穿刺性能、标识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18.车用尿素水溶液。抽查22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,其中抽查20家线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,抽查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4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。根据《湖北省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尿素含量、密度(20℃)、折光率、缩二脲、醛类、碱度、铜、钾、钠、钙、镁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,这中间还包括1家线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钠。

  19.车载常压罐体。抽查18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5批次车载常压罐体。根据《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罐体(车载常压金属罐体)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设计文件与工艺文件、材料与结构、外观与几何尺寸、附件确认、系统试验、不伤害原有设备的检测、出厂文件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3家生产单位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材料与结构、外观与几何尺寸。

  20.防护服装。抽查1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5批次防护服装。根据《湖北省防护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面料点对点电阻、服装防静电性能、标识、面料阻燃性、面料耐热性、穿透时间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21.非医用口罩。抽查18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非医用口罩,其中抽查15家线批次非医用口罩。根据《湖北省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过滤效率、呼吸阻力、呼气阀气密性、头带、吸气阻力、呼气阻力、防护效果、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22.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。抽查20家线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。根据《湖北省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冰点、沸点、pH值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23.机动车辆制动液。抽查21家线批次机动车辆制动液。根据《湖北省汽车制动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运动黏度(100℃)、平衡回流沸点、湿平衡回流沸点、pH值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24.机械装备及专用设备。抽查10家生产单位生产的30批次机械装备及专用设备,包括激光打标机、激光焊接机、激光切割机、挤出机、数控车床等5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机械装备及专用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缠绕与卷入危险、限位装置、机械过载保护、防松装置、非正常停止、联锁装置、激光辐射危险的防护、启动/停机开关、紧急终止开关、绝缘电阻试验、耐压试验、过电流保护、电动机过热保护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25.摩托车、电瓶车乘员头盔。抽查17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27批次摩托车、电瓶车乘员头盔,其中抽查10家线批次摩托车、电瓶车乘员头盔,抽查5家线批次摩托车、电瓶车乘员头盔,抽查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4批次摩托车、电瓶车乘员头盔,包括摩托车乘员头盔、电瓶车乘员头盔等2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摩托车、电瓶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佩戴装置、视野、护目镜(冲击强度、可见光透过率、耐磨性)、固定装置稳定性、佩戴装置强度、吸收碰撞能量(低温)、耐穿透(低温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5家销售单位销售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,其中涉及4家线家线批次,包括摩托车乘员头盔4批次、电瓶车乘员头盔3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佩戴装置强度、吸收碰撞能量(低温)。

  26.农业机械。抽查17家生产单位生产的50批次农业机械。根据《湖北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安全防护装置、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距离、紧固零件的装配、标牌和标志、防松装置、防锈、易损件、附件、噪声、电源开关、安全要求、锤片质量差、轴承温升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27.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。抽查16家销售单位销售的30批次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,其中抽查10家线批次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,抽查6家线批次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。根据《湖北省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可见光透射比、紫外线透射比、太阳光透射比、可见光反射比、耐温性、拉伸强度和拉伸伸长率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4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光透射比、太阳光透射比、紫外线.危险化学品包装物。抽查17家生产单位生产的30批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。根据《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、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气密试验、液压试验、堆码负载、跌落试验、提梁、提环强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29吊顶用防火扣板、耐火石膏板、阻燃板。抽查8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23批次吊顶用防火扣板、耐火石膏板、阻燃板,其中抽查6家线批次吊顶用防火扣板、耐火石膏板、阻燃板,抽查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5批次吊顶用防火扣板、耐火石膏板、阻燃板。根据《湖北省耐火石膏板、阻燃板、吊顶用防火扣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燃烧增长速率指数、火焰横向蔓延、600s的总放热量、60S内焰尖高度、60S内滴落物燃烧现象、总热值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家线批次阻燃板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燃烧增长速率指数。

  30.可燃气体探测器。抽查9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0批次可燃气体探测器,其中抽查6家线批次可燃气体探测器,抽查2家线批次可燃气体探测器,抽查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批次可燃气体探测器。根据《湖北省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外观要求、报警动作值、量程指示偏差、响应时间、报警重复性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量程指示偏差。

  31.手提式灭火器。抽查33家销售单位销售的40批次手提式灭火器,其中抽查30家线批次手提式灭火器,抽查3家线批次手提式灭火器。根据《湖北省手提式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标志、结构检查、20℃喷射性能测试、气密性检查、灭火剂充装量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32.消防水带。抽查27家销售单位销售的30批次消防水带,其中抽查22家线家线批次消防水带。根据《湖北省消防水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外观品质、内径、单位长度质量、水压试验、爆破试验、长度、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性能(配有接口适用)、标志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5家销售单位销售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,其中涉及4家线家线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水压试验、爆破试验、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性能。

  33.消防应急灯具。抽查25家销售单位销售的30批次消防应急灯具,其中抽查22家线批次消防应急灯具,抽查3家线批次消防应急灯具。根据《湖北省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试验前检查(外观检查)、基本功能试验(应急转换时间)、基本功能试验(应急上班时间)、充、放电试验、重复转换试验、电压波动试验、转换电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4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基本功能试验(应急上班时间)。

  34.足部防护用品。抽查4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2批次足部防护产品,包括保护足趾安全(防护)鞋、防刺穿鞋、防静电鞋、电绝缘鞋等4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足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鞋的抗冲击性、鞋的耐压力性、外底耐磨性、标识、成鞋刺穿力、防静电性能、电绝缘性能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四)建筑和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。抽查地坪(墙面)涂装材料、阻燃铺地材料、防火门、工业漆、塑料管材、混凝土输水管、机制砂、建筑防水卷材、建筑防水涂料、建筑钢材、建筑用玻璃、建筑用密封胶、胶粘剂、铝合金建筑型材、木门、人造板、水泥、陶瓷砖、新型墙体材料、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(壁纸、纸面石膏板、装饰砂浆)等20种889批次产品,检验测试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3.04%。

  35.地坪(墙面)涂装材料。抽查29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59批次地坪(墙面)涂装材料,其中抽查9家线批次地坪(墙面)涂装材料,抽查20家生产单位生产的40批次地坪(墙面)涂装材料。根据《湖北省地坪(墙面)涂装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VOC含量、甲醛含量、苯系物总和含量、总铅(Pb)含量、可溶性重金属含量、耐水性、耐碱性、耐洗刷性、耐沾污性、粘结强度、腻子膜柔韧性、涂层耐温变性、对比率、低温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36.阻燃铺地材料。抽查6家线批次阻燃铺地材料,包括地毯、阻燃毯、聚氯乙烯卷材地板等3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阻燃铺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临界热辐射通量、20S内焰尖高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3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临界热辐射通量。

  37.防火门。抽查1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0批次防火门。根据《湖北省防火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耐火性能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耐火性能。

  38.工业漆。抽查27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62批次工业漆,其中抽查7家线批次工业漆。根据《湖北省工业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VOC含量、苯含量、甲苯与二甲苯(含乙苯)总和含量、卤代烃总和含量、多环芳烃总和含量、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、重金属含量、细度、流出时间、不挥发物含量、划格试验、铅笔硬度、耐冲击性、弯曲试验、耐水性、干燥时间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39.塑料管材。抽查45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30批次塑料管材,其中抽查2家线批次塑料管材,包括给水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道、聚乙烯(PE)管材、塑料波纹管、无规共聚聚丙烯(PP-R)管材、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、阻燃电工套管等6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聚乙烯(PE)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聚乙烯(PE)结构壁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无规共聚聚丙烯(PP-R)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及管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规格尺寸(平均外径、壁厚)、密度、静液压强度、爆破压力、氧化诱导时间、卫生要求(铅、镉、高锰酸钾消耗量)、断裂伸长率、纵向回缩率、灰分、环刚度、环柔度、简支梁冲击试验、维卡软化温度、拉伸屈服应力、落锤冲击试验、抗压性能、冲击性能、弯曲性能、耐热性能、阻燃性(自熄时间、氧指数)、电气性能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4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,其中涉及1家线批次,包括聚乙烯(PE)管材3批次、无规共聚聚丙烯(PP-R)管材2批次、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4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灰分、规格尺寸(壁厚)、静液压强度、拉伸屈服应力、断裂伸长率、密度等。

  40.混凝土输水管。抽查17家生产单位生产的50批次混凝土输水管。根据《湖北省输水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外压荷载、保护层厚度、外表面裂缝、露筋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41.机制砂。抽查9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0批次机制砂。根据《湖北省机制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泥块含量(质量分数)、石粉含量(质量分数)、云母(质量分数)、轻物质(质量分数)、有机物、硫化物及硫酸盐(按 SO3质量计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42.建筑防水卷材。抽查35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58批次建筑防水卷材,其中抽查1家线批次建筑防水卷材,抽查34家生产单位生产的56批次建筑防水卷材。根据《湖北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可溶物含量、耐热性、低温柔性、不透水性、拉力、延伸率、浸水后质量增加、热老化(拉力保持率)、热老化(延伸率保持率)、热老化(低温柔性)、热老化(尺寸变化率)、热老化(质量损失)、渗油性、接缝剥离强度、拉伸性能(拉力)、拉伸性能(拉伸强度)、拉伸性能(膜断裂伸长率)、拉伸性能(最大拉力时伸长率)、拉伸性能(拉伸时现象)、钉杆撕裂强度、抗冲击性能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43.建筑防水涂料。抽查27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40批次建筑防水涂料,其中抽查5家线批次建筑防水涂料,抽查2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32批次建筑防水涂料。根据《湖北省建筑防水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(VOC)、苯、甲苯+乙苯+二甲苯、苯酚、蒽、萘、游离TDI、固体含量、拉伸强度、断裂延伸率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断裂延伸率。

  44.建筑钢材。抽查18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29批次建筑钢材,其中抽查3家线批次建筑钢材,包括冷轧带肋钢筋、热轧带肋钢筋、热轧光圆钢筋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等4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冷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热轧光圆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力学性能(规定塑性延伸强度、抗拉强度、断后伸长率、强屈比、最大力总延伸率、下屈服强度)、弯曲、反向弯曲、尺寸(横肋中点高、横肋间距)、重量偏差、表面标志、化学成分(C、Si、Mn、P、S、Ceq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批次冷轧带肋钢筋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尺寸(横肋中点高)、力学性能(最大力总延伸率)、重量偏差。

  45.建筑用玻璃。抽查20家生产单位生产的60批次建筑用玻璃,包括建筑用钢化玻璃、建筑用夹层玻璃、平板玻璃等3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夹层安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平板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碎片状态、抗冲击能力、霰弹袋冲击性能、厚度偏差、耐热性、耐湿性、耐辐照性、外观品质(点状缺陷、点状缺陷密集度、裂纹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批次建筑用夹层玻璃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耐热性。

  46.建筑用密封胶。抽查16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47批次建筑用密封胶,其中抽查12家线批次建筑用密封胶,抽查4家生产单位生产的7批次建筑用密封胶。根据《湖北省密封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下垂度、表干时间、拉伸粘结强度、挥发性有机物、拉伸模量、弹性恢复率、定伸粘结性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47.胶粘剂。抽查10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7批次胶粘剂,其中抽查4家线批次胶粘剂。根据《湖北省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苯、甲苯+二甲苯、甲苯二异氰酸酯、二氯甲烷、1,2—二氯乙烷、1,1,1—三氯乙烷、1,1,2—三氯乙烷、总挥发性有机物、游离甲醛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48.铝合金建筑型材。抽查2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40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。根据《湖北省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化学成分(Si、Fe、Cu、Mn、Mg、Cr、Zn、Ti)、抗拉强度Rm、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.2、断后伸长率A50mm、壁厚尺寸(壁厚偏差)、膜层性能(漆膜局部膜厚、复合膜局部膜厚、平均膜厚、封孔质量)、漆膜硬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膜层性能(阳极氧化膜局部膜厚、漆膜局部膜厚、复合膜局部膜厚)。

  49.木门。抽查8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2批次木门。根据《湖北省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木质部件外观品质要求漆膜划痕(表面划痕)、木质部件外观质量发展要求漆膜流挂、木质部件外观品质要求针孔、木质部件外观质量发展要求表面漆膜皱皮、木质部件外观品质要求颗粒、麻点、木门表面理化性能要求漆膜耐液性、木门表面理化性能要求漆膜耐湿热、木门表面理化性能要求漆膜耐干热、木门表面理化性能要求漆膜附着力、木门表面理化性能要求漆膜抗冲击、含水率、门扇耐冲击性能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50.人造板。抽查21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36批次人造板,其中抽查1家线批次人造板,包括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、刨花板、胶合板、细木工板、中密度纤维板等5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静曲强度、弹性模量、内结合强度、吸水厚度膨胀率、表面胶合强度、内胶合强度、表面耐磨、表面耐香烟灼烧、表面耐龟裂、浸渍剥离、含水率、表面耐干热、表面耐冷热循环、甲醛释放限量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批次细木工板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浸渍剥离。

  51.水泥。抽查45家生产单位生产的80批次水泥。根据《湖北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三氧化硫、氧化镁、烧失量、细度、不溶物、氯离子、凝结时间、安定性、强度、放射性、水溶性铬(Ⅵ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52.陶瓷砖。抽查7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0批次陶瓷砖。根据《湖北省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吸水率、断裂模数、破坏强度、无釉砖耐磨性、抗釉裂性、耐污染性、抗化学腐蚀性、放射性核素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53.新型墙体材料。抽查34家生产单位生产的64批次新型墙体材料。根据《湖北省新型建筑保温材料及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抗压强度、平均干密度、导热系数、吸水率、放射性核素限量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平均干密度、吸水率。

  54.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(壁纸、纸面石膏板、装饰砂浆)。抽查20家生产单位生产的39批次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(壁纸、纸面石膏板、装饰砂浆)。根据《湖北省壁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纸面石膏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装饰砂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钡、镉、铬、铅、砷、汞、硒、锑、氯乙烯单体、甲醛、伸缩性、湿抗张强度;面密度、断裂荷载(纵向、横向)、硬度(棱边、端头)、抗冲击能力、吸水率、放射性核素限量;保水率、14d拉伸粘结强度、抗冻性、28d抗压强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五)农业生产资料。抽查化肥等1种120批次产品,检验测试发现1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9.17%。

  55.化肥。抽查72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20批次化肥,其中抽查37家线批次化肥,包括复肥、钾肥、磷肥、磷酸一铵、磷酸二铵等4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总氮、有效磷(以 P2O5计)的质量分数、氧化钾、总养分(N+P2O5+K2O)、氯离子、粒度、总砷、总镉、总铅、总铬、总汞、缩二脲、水溶性磷(以 P2O5计)的质量分数、硫(以S计)的质量分数、游离酸(以 P2O5计)的质量分数、游离水的质量分数、三氯乙醛的质量分数、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1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1批次化肥不合格,其中涉及2家线批次、磷肥3批次、磷酸一铵、磷酸二铵1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(N+P2O5+K2O)、有效磷(以 P2O5计)的质量分数、水溶性磷(以 P2O5计)的质量分数、氯离子、包装标识。

  (六)轻工产品。抽查家化产品、家具、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、家用燃气灶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、燃气用软管、石油焦、危险化学品、牙刷、烟花爆竹、珠宝首饰等11种748批次产品,检验测试发现4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5.75%。

  56.家化产品。抽查101家销售单位销售的240批次家化产品,其中抽查90家线家线批次家化产品。包括地板清洁剂、家用清洁剂、空气清新剂、洗衣粉、洗衣液、皂类等6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家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总活性物、规定污布的去污力、干钠皂、总游离碱(以 NaOH 计)、氯化物(以 NaCl 计)、总五氧化二磷、pH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5家销售单位销售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,其中涉及3家线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、规定污布的去污力、干钠皂。

  57.家具。抽查50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88批次家具,其中抽查4家线批次家具。包括家用家具、玻璃家具、办公家具、软体家具、儿童家具等5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家用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玻璃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办公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《湖北省软体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耐湿热,耐磨性,产品用料、加工,力学性能(柜类)(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、推拉构件结构强度试验、推拉构件强度试验),力学性能(桌类)(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、水平静载荷试验、桌面垂直冲击试验、桌腿跌落试验)、甲醛释放量、可分解芳香胺染料、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58.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。抽查8家线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。根据《湖北省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通过烟气的部件材料、排烟管、给排气管、燃气系统气密性、火焰稳定性(无风状态)、烟气中CO含量(COa=1)(无风状态)、熄火保护设施(含结构、性能)、烟道堵塞安全保护装置(含结构、性能)(强制排气式)、热效率、防护等级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能效等级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59.家用燃气灶。抽查28家线批次家用燃气灶。根据《湖北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气密性、热负荷、离焰、熄火、回火、燃烧噪声、熄火噪声、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、热效率、能效等级、结构的一般要求、耐热冲击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7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有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、气密性、热负荷、热效率、能效等级、结构的一般要求。

  60.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。抽查19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,其中抽查18家线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,抽查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。根据《湖北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结构(一般要求、调压器的承压组件、调压器的接头组件,防止改变设定状态措施、进口过滤网、呼吸孔、手轮、 出气口尺寸)、外观、气密性、关闭压力、出口压力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6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有结构、关闭压力、出口压力。

  61.燃气用软管。抽查12家线批次燃气用软管。根据《湖北省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软管(结构与尺寸、耐压性、气密性、抗拉性)、包覆层阻燃性、包覆层耐液体性、包覆层标志耐擦性、接头耐安装性、标志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3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有内层胶管拉断伸长率等。

  62.石油焦。抽查2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4批次石油焦,其中抽查1家线批次石油焦。根据《湖北省石油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硫含量、挥发分、灰分、微量元素(硅、钙、镍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63.危险化学品。抽查75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40批次危险化学品。包括次氯酸、工业氮、工业二氧化碳、工业过氧化氢、工业氧、磷酸、氯碱产品、氢氧化钠、溶解乙炔、无机化工产品、危险化学品等11种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《湖北省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过氧化氢的质量分数、游离酸的质量分数、不挥发物的质量分数、硝酸钠的质量分数、水分的质量分数、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、铁的质量分数、亚硝酸钠的质量分数、氯化物的质量分数、碳酸钠的质量分数、氯化钡的质量分数、硫化物的质量分数、氟硅酸钠、105℃干燥失重、游离酸、铜、重金属、黄磷含量在苯中在二硫化碳中、不容物含量在苯中在二硫化碳中、硫酸(H2SO4)的质量分数、游离三氧化硫(SO3)的质量分数、灰分的质量分数/%、磷酸(H3PO4)、氯化物(以Cl计)、硫酸盐(以 SO4 计)、密度、固体杂质、硝酸(HNO3)的质量分数、亚硝酸(HNO2)的质量分数、氨基磺酸的质量分数、干燥失重的质量分数、氨含量、酸度、甲醛、高锰酸钾试验、纯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64.牙刷。抽查20家线批次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牙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单丝弯曲恢复率,柄部抗弯力,耐温性能,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,有害元素,毛束拉力,颈部抗弯力,儿童牙刷刷头,边缘、尖端,儿童牙刷及口腔器具饰等项目进行了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65.烟花爆竹。抽查19家线批次烟花爆竹。根据《湖北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引燃装置、结构与材质、销售包装标志、药种、药量(氯酸盐)、计数类产品计量误差、计数类产品烧成率等项目进行了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4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引燃装置、结构与材质。

  66.珠宝首饰。抽查65家线批次珠宝首饰。根据《湖北省贵金属和珠宝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贵金属名称(材料及纯度)、质量、印记、标签及其他标识物、珠宝玉石名称、钻石颜色分级、钻石净度分级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2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珠宝玉石名称、标签及其他标识物。

  (七)日用品及纺织品。抽查床上用品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、内衣、休闲服装、旅行箱包、皮鞋、休闲鞋、运动鞋、童鞋、晴雨伞、塑胶田径运动跑道、童车、玩具、学生书包、学生用品、运动头盔等16种580批次产品,检验测试发现3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5.69%。

  67.床上用品。抽查21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床上用品,其中抽查10家线家线批次床上用品。根据《湖北省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 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纤维含量、耐湿摩擦色牢度、甲醛含量、pH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燃烧性能重金属、邻苯二甲酸脂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,这中间还包括线批次,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、耐湿摩擦色牢度项目。

  68.儿童及婴幼儿服装。抽查30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50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,其中抽查13家线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,抽查6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3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,11家线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。根据《湖北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纤维含量、绳带要求、重金属、邻苯二甲酸酯、甲醛含量、pH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唾液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3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4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不合格,其中1家线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、绳带要求项目。

  69.内衣。抽查10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内衣,其中抽查8家线批次内衣。根据《湖北省文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甲醛含量、pH 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纤维含量、耐水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70.休闲服装。抽查19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29批次休闲服装,其中抽查5家线批次休闲服装。根据《湖北省休闲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甲醛含量、pH 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纤维含量、耐水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。

  71.旅行箱包。抽查19家线批次旅行箱包。根据《湖北省旅行箱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拉杆耐疲劳性能、行走性能、振荡冲击性能、跌落性能、滚筒冲击性能、缝合强度、游离甲醛、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7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、行走性能。

  72.皮鞋。抽查10家线批次皮鞋。根据《湖北省皮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帮底剥离强度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、勾心安装要求、勾心长度下限值、成鞋耐折性能、外底耐磨性能、鞋跟结合力、勾心硬度、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、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、勾心安装要求、勾心长度下限值。

  73.休闲鞋。抽查15家销售单位销售的30批次休闲鞋,其中抽查12家线家线批次休闲鞋。根据《湖北省休闲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 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外底耐磨性能、剥离强度、鞋帮拉出强度、成鞋耐折性能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、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游离甲醛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游离甲醛、外底耐磨性能。

  74.运动鞋。抽查19家销售单位销售的30批次运动鞋,其中抽查12家线家线批次运动鞋。根据《湖北省运动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外底耐磨性能、外底硬度、帮底粘合强度、成鞋耐折性能、外底与外中底黏合强度、游离甲醛、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75.童鞋。抽查20家销售单位销售的童鞋,其中抽查11家线家线批次童鞋。根据《湖北省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、甲醛含量、重金属总量、富马酸二甲酯、邻苯二甲酸酯、外底耐磨性能、外底硬度、帮底剥离强度或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、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、物理机械安全性能、六价铬、成鞋耐折性能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。

  76.晴雨伞。抽查21家线批次晴雨伞。根据《湖北省晴雨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防雨性能、无故障连续开关次数、防紫外线性能、伞帽或伞顶尖(套)、使用安全要求、珠尾、伞骨抗风强度、部件结合牢度、伞杆抗风强度、甲醛含量、手柄部位有害元素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冲击强度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3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伞骨抗风强度、部件结合牢度、防雨性能。

  77.塑胶田径运动跑道。抽查35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50批次塑胶田径运动跑道,其中抽查9家线批次塑胶田径运动跑道。根据《湖北省校园跑道原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可溶性铅、可溶性镉、可溶性铬、可溶性汞、苯、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(TDI)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(HDI)总和、甲苯、二甲苯和乙苯总和、高聚物总量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78.童车。抽查27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38批次童车,其中抽查4家线批次童车,包括儿童推车、儿童三轮车等2种产品。根据《童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材料的品质、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、金属表面、外露的开口管子、危险夹缝、剪切和挤夹点、动态耐久性、小零件、外露突出物、机械部件的连接、卧兜的最小内部高度、稳定性、手把强度、制动装置、把横管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4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,其中有2家线批次儿童推车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动态耐久性试验。

  79.玩具。抽查25家销售单位销售的30批次玩具,其中抽查16家线家线批次玩具。根据《湖北省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 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机械物理性能(正常使用)、机械物理性能(可预见的合理滥用)、易燃性能、特定元素的迁移、增塑剂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特定元素的迁移项目、正常使用、可预见的合理滥用、刚性材料上的圆孔和拉力测试项目。

  80.学生书包。抽查18家线批次学生书包。根据《湖北省学生书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、负重、缝合强度、可迁移元素的限量、游离甲醛含量、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、振荡冲击性能等项目进行检测验证,发现2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。

  81.学生用品。抽查80家销售单位销售的120批次学生用品,其中抽查61家线家线批次学生用品。根据《湖北省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、苯、甲苯+二甲苯、亮度(白度)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82.运动头盔。抽查9家销售单位销售的13批次运动头盔,其中抽查8家线家线批次运动头盔。根据《湖北省运动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佩戴装置、头盔视野、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、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(低温)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八)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抽查玻璃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、金属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、塑料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、陶瓷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、橡胶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、纸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、儿童餐具、餐具洗涤剂、一次性筷子、塑料购物袋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施等11种580批次产品,检验测试发现15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2.59%。

  83.玻璃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抽查14家线批次玻璃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铅(Pb)(含口缘)、镉(Cd)(含口缘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84.金属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抽查13家线批次金属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砷(As)、镉(Cd)、铅(Pb)、铬(Cr)、镍(Ni)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85.塑料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抽查93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97批次塑料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,其中抽查16家线批次塑料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,7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31批次塑料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,6家线批次塑料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感官要求、负重性能、总迁移量、高锰酸钾消耗量、重金属(以 Pb 计)、脱色试验(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)、溶剂残留量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2家销售单位销售的2批次塑料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不合格,其中1家线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负重性能。

  86.陶瓷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抽查13家线批次陶瓷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重点对铅(Pb)、镉(Cd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87.橡胶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抽查8家线批次橡胶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食品接触用橡胶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感官要求、总迁移量、高锰酸钾消耗量、重金属(以Pb计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88.纸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抽查68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43批次纸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,其中抽查6家线批次纸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,抽查6家线批次纸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,抽查56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12批次纸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。根据《湖北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感官、铅(Pb)、砷(As)、荧光性物质、甲醛、大肠菌群、沙门氏菌、霉菌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3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4批次纸材质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不合格,其中1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。

  89.儿童餐具。抽查10家线批次儿童餐具。根据《湖北省儿童餐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感官要求、总迁移量、高锰酸钾消耗量、重金属(以Pb计)、脱色试验(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90.食品用洗涤剂。抽查19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食品用洗涤剂,其中抽查5家线批次餐具洗涤剂,8家线批次食品用洗涤剂。根据《湖北省食品用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总活性物含量、pH(25℃,1%溶液)、荧光增白剂、甲醇、甲醛、砷(1%溶液中以砷计)、重金属(1%溶液中以铅计)、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91.一次性筷子。抽查26家销售单位销售的50批次一次性筷子,其中抽查16家线家线批次一次性筷子。根据《湖北省一次性筷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 年版)》,重点对大肠菌群、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溶血性链球菌、霉菌、噻苯咪唑、联苯、二氧化硫浸出量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家线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浸出量。

  92.塑料购物袋。抽查9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5批次塑料购物袋,其中抽查8家线批次塑料购物袋。根据《湖北省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环保要求、落镖冲击、跌落试验、漏水性、封合强度、总迁移量、高锰酸钾消耗量、重金属(以Pb计)等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5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7批次塑料购物袋不合格,其中4家线批次塑料购物袋不合格,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环保要求、落镖冲击。

  93.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施。抽查9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0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施。根据《湖北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4年版)》,重点对标志和说明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电气强度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条)、接地措施项目进行仔细的检测,检验测试发现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。

  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,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
  (一)强化抽查结果处理。按照《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《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要求,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,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“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”。对不合格产品,要依法采取查封、扣押、现场检查、询问情况、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,查清违法事实,从严从快从重处置。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,要明确整改要求,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组织复查。

  (二)督促落实单位责任。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单位责任,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,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,落实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工作制度。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,并视情通报。

  (三)加强质量技术帮扶。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,帮助各生产销售单位深入查找原因,重点突出家用电器、移动电源、珠宝首饰、塑料购物袋、化肥、家用燃气灶、消防产品等产品生产经营单位,帮助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,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。

  附件:2024年电工及材料等9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经营单位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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